姜志状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权证:《乳集用(91)字第13140012号》遗失,坐落为徐家镇东峒岭村,用途为住宅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权利人姜志状现声明将不动产权证:《乳集用( )字第1309046号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姜志状
2025年12月15日